现将第108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进口展区招展事宜通告如下:
一、展期时间
2010年10月15日—19日
二、展区地点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中国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0号)B区9.3号展厅、10.3号展厅部分。
三、展览面积
1.5万平方米。
四、参展展品
设立机械设备、小型车辆及配件、五金工具、建材及厨卫设备、电子信息及家电、原材料、日用消费品、装饰品及礼品、食品及农产品等9个产品区。
五、展位价格
展位按光地和标准展位两类形式出租,光地展位价格为3000元人民币/平方米,标准展位(9平方米,含标准展具配置)价格为30000元人民币。其中对联合国公布的最不发达国家的参展商,给予免收展位费的优惠。
六、参展申请
(一)申请条件
凡符合《参展条款》的境外企业,均可申请参展。
(二)申请方式
企业可以直接向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进口展区招展代理报名参展。
(三)参展企业和参展展品要求
1、参展企业必须为根据适用法律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合法注册3年以上(含3年)的公司,且须提供公司注册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印章)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参展展品须属于《第108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展品目录(进口展区)》范围。
3、参展展品须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生产,且须提供原产地证明复印件。
4、参展企业在筹展时间进馆布展前,必须向组展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出示所有展品的海关清单或ATA单证册等原件,并提交相关复印件后,方能进馆布展。
(四)第108届广交会进口展区招展时间
参展报名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