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94届广交会(主馆)第一期闭幕撤展工作的通知
博鑫·广交会展信息网   2007-01-22 10:42:24 作者:cftc.org.cn 来源: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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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交易团、商会、参展商:

  第94届广交会主馆第一期定于10月20日18:00闭幕。为确保本期撤展及第二期布展工作顺利进行,大会就第一期撤展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展馆一律在10月20日18:00开始撤展。在此之前,严禁提前打包、撤展,严禁包装物料进入大院,严禁展样品运出馆外。

二、大会自10月17日至20日在广交会主馆一号门东侧交易大厦3楼办理“撤展证”和“撤展车证”。撤展车证供参展商运输展样品的车辆进出市区和广交会使用。

三、各类展位的撤展截止时间分别如下:①标准展位至10月21日03:00;②特装展位至10月21日13:00;③机械设备展区大型机电仪展厅(即5号馆机械大厅及东、西廊)至10月21日22:00。为确保第二期布展工作顺利进行,大会不接受此期间以外任何延时撤展的申请。

 四、各交易团要加强对撤展工作的领导,商会、保卫人员要加强巡视和监督。各交易团、商会要留人值班至撤展完毕,随时协调撤展中发生的问题。

五、各单位在撤展时请看管好自己的物品。展样品运出展馆大门,凭交易团放行条经门卫验核放行。

六、要爱护展馆内一切设施。馆内各类设施不得私拆、夹带搬走,不得损坏,并严禁运出大院。违者照价赔偿,并予以处罚。

七、参展单位自带的展览道具、样品及特装材料应全部按时清理撤出展馆。弃置的特装材料自行堆放在展馆东、西、北马路旁的垃圾池或大会指定的临时堆放点。如确实需留在大院内暂时存放的,请于10月20日前与展会服务部仓储科(联系电话:26081563)联系。10月21日11:00后尚未开始撤展或无人看守的特装、改装展位,大会检查组将记录在案。其展样品、道具视同弃置物,大会将专门组织清理,所涉及的清场押金不予退还。

八、撤展时参展商退还租用物品或清理场地后,须将“押金单”交有关作业人员签名确认。

(一)电箱押金:租用的电箱由大会统一安排电工到展位拆除回收并在押金单签名确认。电话:26081309。

(二)衣架押金:租用单位与所在展馆服务员或致电86689427、26081516联系办理退衣架事宜。退还衣架后,服务员在押金单上签名确认。

(三)清场押金:参展商清场完毕后,与所在展馆服务员或致电86689427、26081516联系办理有关手续。服务员检查场合格后,在清场押金单上签名确认。

九、参展商须持签名确认的押金单到指定服务点退款。大会设2个服务点办理退衣架、电箱和清场押金。

退款地点:
(一)1号馆西廊现场服务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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